《象》曰「訟不可長(zhǎng)」者,釋「不永所事」,以訟不可長(zhǎng),故不長(zhǎng)此鬪爭(zhēng)之事。「其辯明」者,釋「小有言」,以訟必辯析分明。四雖初時(shí)犯己,己能辯訟,道理分明,故初時(shí)小有言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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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集解》盧氏-第06卦?訟卦初六?象傳詳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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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南宋]俞琰-第06卦?訟卦初六?象傳詳解